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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发布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时披露,截至目前,2017年全国共退出钢铁产能3170万吨,完成年度任务的63.4%;共退出煤炭产能6897万吨,完成年度任务的46%。
2017年拟压减退出的钢铁煤炭产能任务目前已全部落实到有关企业、设备和矿点,去产能工作取得良好开局,四方面积极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一是企业效益明显改善。2017年1季度,钢铁工业协会会员企业利润由上年同期亏损87.5亿元转为盈利232.8亿元。二是工资社保拖欠减少,截至2017年3月末,山西省煤矿累计拖欠工资比2016年底下降58.4%,累计欠缴社会保险比2016年底下降10.8%。三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16年全年共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9座、落后炼铁产能677万吨,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71座、落后炼钢产能1096万吨。煤炭优质产能在产业升级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四是市场竞争秩序改善,通过开展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2017年1月,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成12个督查组,赴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专项督查,共核查钢铁企业228家、煤矿150个。孟玮介绍,从督查情况看,2016年全国共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9座、落后炼铁产能677万吨,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71座、落后炼钢产能1096万吨。关闭退出30万吨以下规模的小煤矿约1500个、落后煤炭产能1.2亿吨。2016年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发现的落后钢铁产能,已按要求进行拆除或封存;应依法关闭和限期淘汰类煤矿,已按要求实施关闭。督查中也发现了存在违法“地条钢”产能、应退未退产能、设备拆除不到位等问题。
对于近期暴露的个别地方工作不实问题,部际联席会议于5月2日派出13个核查组,赴13个省(市)进行调查核实。问题一经核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另外,要坚决取缔“地条钢”,各地区要在6月30日前彻底取缔“地条钢”,并于7月底前组织验收。同时,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地区去产能工作开展督查,督促各地及时公布去产能相关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进一步明确了去产能与去产量之间的关系,强调对于过剩的、落后的产能,要坚决地去;对于安全、清洁、高效、成本低的优质产能,要有序增加。“产量取决于供需关系和价格变化,由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变化自主决定,不能简单地将去产能等同于去产量,更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