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
外商投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一般是由中方合营者向规定的审批机关上报的文件。它主要是从宏观上阐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其内容主要是对建议的项目的国内外市场进行分析。
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有关要求
1、中方合营单位,包括中方合营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概况,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姓名、职务、主管单位名称;
2、合营目的,要着重说明出口创汇、引进技术等必要性和可能性;
3、合营对象,包括外商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范围和规模,要着重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品的国内外需求和生产情况,以及产品的销售地区;
5、投资估算,指合营项目需要投入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之总和;
6、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包括合营各方投资的比例和资金构成的比例;
7、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主要说明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以及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8、主要原材料、水、电、汽、运输等需要量和来源;
9、人员的数量、构成和来源;
10、经济效益,着重说明外汇收支的安排;
11、主要附件:
(1)合营各方合作的意向书;
(2)外商资信调查情况表;
(3)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的初步调研和预测报告,或有关主管部门对产品安排的意见;
(4)有关主管部门对主要物料(包括能源、交通等)安排的意向书;
(5)有关部门对资金安排的意向书。
12、项目建议书批准后的主要工作
(1)确定项目建设的机构、人员、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2)选定建设地址,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做规划设计方案;
(3)落实筹措资金方案;
(4)落实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雨污水排放、电信等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5)落实主要原材料、燃料的供应;
(6)落实环保、劳保、卫生防疫、节能、消防措施;
(7)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企业名称预登记;
(8)进行详细的市场调查分析;
(9)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